前文讨论了如何根据圣经原则处理群体之间所产生的冲突。本文要探讨的是当冲突只牵涉到两个人时,应当如何处理。
个案讨论(二):二人的冲突(马太福音18:15-17)
观察:
- 两人之间出了问题—得罪了对方(抵触丶争执丶冲突),有时甚至没有具体原因(例如:「某位弟兄姊妹在路上没有向我打招呼,是因为他/她不喜欢我」)。
- 积极处理方法:根据耶稣的教导而行
- 「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,指出他的错来。」:个人对个人
- 「他若不听,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,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,句句都可定准。」:几个见证人对一个
- 「若是不听他们,就告诉教会;若是不听教会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。」:交由教会处理
分析:
对于二人之间冲突的处理可分为两大类:
一丶徒劳无益的行动
- 回避—拒绝与对方正面接触或沟通,采取远离和隔绝的态度。
- 怪责—将一切归咎于对方的不是,此为最常见的现象。殊不知大部份问题都有多种因素牵涉在内,绝非单方之责。
- 攻击—伤害并诋毁对方(以集体方式或藉由小圈子的形式,例如茶会)
- 以偏概全—因个人偏见将问题概括化,由于这类冲突的发生大多无具体原因,故此很难处理。
- 扭曲的讯息—若某一方心存芥蒂,但因害怕或不愿意向另一方当面说出来,就商请第三者传话,却同时要求传话者不可透露自己的身分。第三者所传达的话语难免经由粉饰或加油添醋而失去原意,结果往往适得其反。往来传舌不但未能达到沟通的效果,反倒可能造成更大的误会。
- 匿名举发—是最具破坏性与伤害性的做法。匿名信函往往由于片面指控而传递了错误的讯息,非但误导了他人,被控诉的一方亦丧失了辩驳的机会与同等权利。
二丶有果效的行动
- 根据圣经原则,以耶稣的教导为准则:
- 当我们与别人发生分歧并导致冲突时,应先以「个人对个人」的方式处理。然而有些人因为有碍于面子,担心不知后果会如何;又可能有被伤害的经验,失去了面对面和解的信心,由于上述种种因素,使当事者大多倾向不采取这种一对一的解决方法。事实上若是本着以爱为出发点,不张扬是非,只要双方都存着谦卑的心态,专一寻求倚赖主的帮助,「个人对个人」的解决方式必能让双方在主面前,共同实践彼此饶恕和彼此接纳。
- 若是某方不愿听时,再邀请几位见证人扮演化解冲突的角色,使当事双方愿意进入沟通。
- 在必要的时候才交由教会处理,藉以让当事人有认真面对问题的机会,引导他/他们悔改。
- 了解事实:
- 设法与另一方沟通,参照圣经原则而行,共同解决纷争。
- 克制自己的态度:无论两人的意见有多麽分歧,甚至在看法上南辕北辙,应当倚靠主并祈求能以谦卑和冷静的态度应对,因为态度往往是冲突化解与否的关键。
- 积极面对,承担责任。求主赐下讨祂喜悦和与人和好的心。
- 敞开的心,用更多的聆听去了解对方,避免无谓的争辩。
- 借助更多的讨论了解当事双方的意见。在讨论的过程为避免陷入无谓的争论当中,也应当适时停顿以转换调整心态,进而使看法都能清楚表达让对方了解。
- 人与人之间发生意见相左的情况本是平常,然而若是将焦点集中在分歧上,必然引发争执,甚至使冲突层面扩大。若要有效解决冲突,关键在于对事情的反应与处理方式是否具有建设性。
- 寻求解决
- 重视在主里的和谐(因着主,力求在祂里面的合一,共享同一个关系,同一恩典源头)。
- 找出双方共同接纳的解决方案—彼此需要让步是必要条件。
- 甘心愿意去实行解决方案,而非出于被迫。否则冲突的火花必会重燃。
- 信靠合作而非互相敌视争竞。
冲突的发生,是因为我们都具有肉体的习性,习惯于照着属世的样子去行事。求主帮助我们成为合祂心意的信徒,在不违背圣经真理的前提下,以爱心丶宽容与忍让,彼此扶持担待,互得益处。在我们处理各种冲突时,只要谨记遵循主耶稣的教导,愿意付代价,就必然会有较好的果效。
处理冲突(二)(2016年10月16日)- 郑律中